南郑县实行项目审批限时督办制助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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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审批速度,近日,南郑县监察局、县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实行限时督办制,确保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快速受理、高效办结,助力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明确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凡是涉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县发改局对项目建设相关实施方案的批复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对项目建设的用地批复或用地说明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县住建局对项目建设的规划选址意见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县环保局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审查意见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县财政局最高限价评审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其他需要审批或出具意见的部门应积极主动,快速办理。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限时办结要求。相关部门在接到申报单位相关申报资料后,要填写限时办结回执单交申报单位,确保在上述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三是对项目审批限时办结督办问责相关部门如未按回执单上办结时限予以办理,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由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向县监察局报告,县监察局将立即核查并根据核查的情况给予提醒督促、诫勉谈话,对一年内出现三次未按时限办理的部门,将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