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再规范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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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郑县纪委发文就规范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对各镇办、各部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上存在的认识不够深刻、落实不够有力、执行不自觉、不规范、不到位、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提出了批评。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标本兼治的角度,进一步深入理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化认识,切实转变观念,严格按照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四种形态”把握好、运用好、实践好。在具体工作中要紧紧扭住纪律不放,紧紧扭住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不放,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在线索处理,执纪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以纪律为尺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及时处理,推动纪律审查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转型,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