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四个过硬全面落实“三个助力”

 
 
打印


南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三个助力要求,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规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采取过硬措施,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组织领导过硬。为强化组织协调,推动“三个助力”常态化取得实效,南郑县由成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扶贫办、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全县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互相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工作部署过硬。县纪委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了省、市纪委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并进行专项部署,印发了《南郑县纪委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在县纪委设立南郑县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举报中心,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网站,并向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纪委网站、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同步落实到位。县纪委对今年以来受理的群众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分批向下交办,并加强跟踪督办;对重点线索,将直查直办。同时,加强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核查和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助力精准脱贫、生态环保和市场环境规范。

督导检查过硬。县纪委建立督查督办、统计督查、专项督查、考核点评等工作机制,采取多轮次、滚动式督查督办、“一竿子插到底”统计督查等方式,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借力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准确掌握情况,及时了解工作进展,要求各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每月20日前上报落实“三个助力”查处案件具体情况;7月底以前每半月上报扶贫领域查处案件情况,每月对相关数据进行专项统计,定期研判分析,强化督促指导。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和追究办法(试行)》《南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和《南郑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在严肃追究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规范中违纪违规问题直接责任的同时,视情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宣传推动过硬。县纪委通过南郑县政府信息网、南郑县纪检监察网、《党风党纪》、南郑手机报、南郑电视台等多种平台,对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组团式密集宣传报道。同时,对扶贫脱贫、生态环保和市场环境规范方面查处的典型违规违纪问题,定期进行通报曝光,积极营造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个助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