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南郑县青树镇纪委采取“三个主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反腐高压态势。
一是主动向镇党委汇报,经常利用镇党委会议、个别汇报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镇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进行汇报,及时提醒和督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各领导的一岗双责,通过经常性提醒,镇党委书记能够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时在工作中发现存在的苗头问题能够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和制止,镇党委委员都能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刻提醒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问题。
二是主动传导压力,经常利用会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小官巨贪、违反工作纪律等案件进行通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干部日常作风、日常管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和中省市县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决心进行讲解,时刻让干部紧绷纪律弦,不逾越纪律红线,不触摸法律高线,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洁身自好,严守防线。
三是主动倾听民声,经常利用下村的机会、利用农耕时节,不让村、组干部参与,到田间地头同群众交流,倾听群众声音,比如在马鞍山村财务清理过程中,到该村三组低保户家中闲谈时,低保户提出该组组长在2015年曾向其收取过100元钱的问题,立即进行了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已进行立案,对该组组长进行了批评教育,退还了所收取的资金,交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