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南郑县纪委根据清明节日特点,坚持“五个必须”助推“清明”过节,努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坚持廉洁纪律必提。重申纪律要求,明确节日红线。严禁在清明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求神拜佛、算命看相等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祭扫物品或各类节礼;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祭祀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严禁从事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活动。
二是坚持廉洁短信必发。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先、警示在先,围绕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节前对近期廉政动态和纪律要求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实现对重点人群的精准提醒和警示教育。召开全县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会议,逐级传导责任压力。
三是坚持重要节日必查。县纪委抽调公安、经贸、税务、文旅、民政等部门组成常态化的专项检查组,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
四是坚持问题线索必核。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地址、网络举报信箱等,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和举报,鼓励支持群众举报,积极营造监督氛围。对节日期间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五是坚持违规行为必惩。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查纠“四风”问题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