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以对标定位抓提升力促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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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郑县纪委按照部门纪检组长、镇(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镇(办)纪委三个层面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点评会通报工作、分析形势、研判措施,及时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积极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姮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纪委通报了第一季度纪律审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横向对比和纵向剖析,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不够、案源线索排查不深入等问题听取了部分单位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广泛征求了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座谈研讨破解之策,会议要求按照“3421”比例强力推进,确保年度目标70%以上在上半年实现;通过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近期21个镇办、87个部门单位(含基层站所)12名违纪违规人员党政纪、警示训诫处理、三项制度执行、个别单位作风建设规定动作不到位、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压力传达不够、宣传不佳、执纪不严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按照县委常委会议对于作风建设要求,明确提出了5条问责追责及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动员全县各级对标定位两个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纪律审查工作任务

        徐姮同志强调:一要认真履职,抓好作风建设工作。认清当前工作形势,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奋力追赶超越,把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要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要突出“常”“长”二字,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突出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修订完善干部管理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下大力气破除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改进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方式,把监督了的再监督,检查了的再检查作为问题倒查、责任追究的重要途径;三是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认真厘清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镇纪委)的监督责任,严督实导,层层抓落实;四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家属,从我做起,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引领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