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期间,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南郑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杜绝“节日腐败”,着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一是及早部署统筹安排。根据中省市纪委工作要求,南郑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南纪发〔2016〕34号文件),明确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
二是注重节前廉政提醒。围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节日廉政手机短信,加强重点人群的提醒教育;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召开部分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会议,督导监督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节日期间,县纪委将抽调公安、经贸、税务、文旅等部门开展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问题专项检查,同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隐身变异。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凡是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