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郑县纪委创新问题线索收集和利用工作方式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
一、排查线索“上交下查”。聚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委局对全县22个部门涉及的145项惠农资金和项目统一梳理汇总,编制总目录,向21个镇、22个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集中发放,要求延资金流向对涉及的惠民项目资金逐项逐年度进行排查,积极发现问题线索,为案件查处夯实基础。加强线索监管,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每月15日前对当月问题的线索摸排及查处情况书面上报县纪委,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的,县纪委进行重点检查督查,严防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
二、全部线索“微观处置”。委局领导坚持带队深入基层,全年对21个镇(办)纪委进行了四轮督导检查。分管领导及各室部深入包抓镇和部门,传导压力、督办进度,针对具体线索微观处置,对每一件问题线索从受理、审查、审理、处理等环节一一进行指导,逐一实行“指导查办方法、督办查处进程、催要查处结果”,提升工作实效和成案率。
三、下转线索“回复双核”。发挥信访举报线索主渠道作用,对下转问题线索及要结果件,实施动态跟踪和督查,由承办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按时书面报告回复,对回复的核查结果,由信访室首核,再由分管领导复核的“双核”办法审查。对报告不规范、核查不细致、结论不明确、处理不妥当的,约谈相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责令重新核查或改变处置意见,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保证案源线索不流失。
通过上述措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87件,其中排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98件,立案查处86件,党政纪处理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