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郑县出台了《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贯彻了省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精神,与县委“三项机制”相衔接,着重对各镇(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因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及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不力,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实施办法》划定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红线”,明确了责任追究原则、追责方式、实施主体。
《实施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筑牢安全基础,有效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障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