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在行动。南郑县纪委自觉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揽执纪监督工作全局。
一是扎实工作部署。按照省市纪委关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了全县工作会议进行安排,强化组织协调,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关于报送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台账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建立基层“廉政诊所”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指导,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案件查办工作年度考评,实行月统计、月反馈、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及时建立基层“廉政诊所”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或专项巡诊,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明确查处重点。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小官贪腐”问题以及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等五大类30多项问题作为查处重点,细化问题线索排查类型,对2012年以来纳入县惠民资金监管平台的21个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的145项惠民政策资金及项目进行梳理汇总,编制总目录,作为线索排查的重要依据,督导各镇各部门逐村逐项目就上述五大类问题开展线索排查,规范线索处置。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责任主体,工作约谈了2015年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零查处”的1个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9个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向21个镇(办)党委、纪委和22个涉农部门党组、纪检组下发了建议书,并由委局5名领导带上建议书逐一与各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见面,提要求压责任、传导压力,督促案件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