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郑县纪委安排,南郑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圣水镇、牟家坝镇、司法局等10个述责述廉对象单位2015至2016年10月“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此次专项审计调查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为重点,旨在了解掌握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查找漏洞、促进整改、完善制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审计调查工作,要求参审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的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八不准”纪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结果。
二是重点关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认真核实支出是否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审查“三公”经费内控制度,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车辆购置、使用、维修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一函”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三是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维护财经纪律。在审计中坚决查处将“三公”经费支出分解列入项目经费或转移到其他科目支出,私设“小金库”或转移、摊派下属单位核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等违规违纪行为。
通过审计,为县纪委全面掌握述责述廉对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提供依据,同时掌握其所在单位“三公经费”使用变化情况,促进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动节约型机关和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