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推行“两述一报告”制度强化党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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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郑县纪委认真组织开展对《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持续推行“两述一报告”制度,不断拓宽监督范围,有力地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一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述责述廉。按照新的《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今年确定了圣水镇、青树镇、审计局、司法局等10个镇、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述责述廉。在述责述廉大会前,开展了专项巡察和“三公经费”专项审计。通过述责述廉,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是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双述双评”活动。今年在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村(社区)监会主任、站所负责人以及机关内设科室负责人中开展以述责、述廉为主要内容,以测评评议为方式的“双述双评”活动,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有力地推动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延伸,不断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推行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度。在全县推行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任期内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工作报告制度。规定报告内容要紧紧围绕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报告采取召开会议形式进行,届时邀请报告单位党组负责人参加会议。报告会上,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对报告对象进行当面点评,并对工作报告情况进行现场测评。今年安排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公安局等9个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报告情况作为本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重要依据之一,测评结果送县纪委组织部留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报告,有效地强化对派驻部门纪检组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