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 “双述双评”进行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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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强化廉洁从政行为,切实推动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延伸,南郑县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 “双述双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确定评议对象。乡镇(办事处)把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资产资源多,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扶贫救济投入资金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多的“三多”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监委会主任,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执法监管和为群众办事服务等站所负责人、机关内设科室科室负责人优先作为“双述双评”对象进行。

  充实述职内容。为确保双述双评工作述有落点、评有成效,县纪委对双述双评对象的述职内容严格规范,主要包括履行工作职责、个人廉洁自律两个方面,并要求述廉述责报告既要列出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查找问题、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切实做到报告全面完整、精准细化。

  严格审核评议。参加述廉述责会人员听取由“双述双评”对象做报告的基础上,对述职对象进行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在述廉述责会后的一周内,由述职对象所在的镇(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每位“双述双评”对象根据群众测评、评议情况,结合每位对象的工作实际,集体研究形成综合评议结果。

精准结果运用。述职评议是基础,合理运用是关键。镇(办)党委将综合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每位“双述双评”对象,结合评议结果,一是对驻镇站所负责人的评议结果,同时向其主管部门书面反馈,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二是镇(办)党委对评议结果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对不称职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三是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采取调整、免职等组织措施;四是对反映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各镇(办)对村支部、村委会、村监会的“双述双评”考核结果,要纳入镇对村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