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的监督管理,近日县纪委发出通知,对派部门驻纪检组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进行再部署。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坚持挺纪在前,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工作任务的情况、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及《廉洁自律准则》贯彻情况、聚焦主业主责,落实“三转”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同时还要报告存在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
采取提前预通知述职对象做好准备、会前公示、大会述职、县纪委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步骤进行。
本次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情况将作为本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并将测评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