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高台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村级管理的牛鼻子,制定出台“两制度一办法”,在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有效提升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下发了《高台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对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的范畴,村级费用支出的范畴做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各村原则上不得出现村级招待费,对村级财务工作流程做了详细的规范。同时要求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村级财务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
规范村级组织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为规范村级组织印章管理及使用,促使村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下发了《高台镇村级印章管理制度》,要求各村(居)印章要有专人保管,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不直接保管印章,各村(居)确定的保管人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印章的使用要严格审批手续,做到先审批后用印。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报批项目等重大问题使用村级印章的,必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和村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法定代表人或指派代表签署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求印章审批人、保管人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有关纪律,严禁借机吃、拿、卡、要,增加农民负担,损毁印章权威性。对在村级印章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规范《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台镇党委、政府率先在全镇推行了《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每年7月和12月,镇党委派出考核组,对各村(居)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打分,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通过考核打分评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同格次,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通过考核解决个别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履职不力,作风漂浮等问题。
通过“两制度一办法”的有效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村(居)干部的工作作风。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强了,相互推诿扯皮的看不到了,群众办事热情接待的多了,冷横生硬的现象看不到了,矛盾纠纷快速有效化解,各类信访逐年下降,“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要求真正落实在了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