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南郑县纪委召开工作约谈会,对今年1-9月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9个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集体工作约谈。工作约谈由县纪委副书记蒋克军主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姮参加约谈。
工作约谈会上,县纪委传达了全市县区纪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市纪委《2016年上半年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通报》,对今年各镇(办)1-9月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全县目前有9个镇此类案件“零查处”。县纪委副书记蒋克军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各镇要进一步认清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形势,熟悉掌握本镇工作现状,要认真按照省纪委〔2015〕8号文件要求,聚焦“五类”问题,采取得力措施,镇党委书记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做到“四个亲自”,镇纪委书记要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确保全年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9个镇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分别从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各自进行深刻分析,表示会后将采取过硬措施,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10月20日前消灭“零查处”,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姮明确要求:一要压实责任,明确担当,对照全年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查漏补缺;二要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当前要聚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个工作重点,在10月20日前彻底消灭“零查处”,各镇(办)今年查处此类案件不得少于2件,要用好问责手段,确保任务完成;三要统筹兼顾,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坚持工作内容不变、工作质量不变、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要求不变,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加突出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