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来临之际,南郑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节日腐败”问题,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纠正“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一是围绕重点问题严明工作纪律。县纪委及时印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针对“节日病”问题,明确提出“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严禁收送节礼,用公款送月饼、花卉、烟酒、土特产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违反节假日(含双休日)公车停驶、定点封存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费用。
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提醒教育。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先、警示在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为重点内容的党规党纪教育,向县政府网站编送节日廉政信息,强化全县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围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加强重点人群的提醒和警示教育;召开全县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会议,督导监督责任落实。
三是抓住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设立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并抽调公安、经贸、税务、文旅、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节前重点对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问题以及公款吃喝问题进行检查暗访;节日期间重点对公车私用问题、公款旅游问题、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检查暗访;节后通过发票倒查等方式对“十严禁”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认真核查线索严查处违纪问题。对节日期间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对违纪问题一旦发现及时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查纠“四风”问题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