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作风,防止“慵、懒、散、慢”等现象发生,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了“三级督办制度”。该制度将上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提案议案办理、群众信访举报等工作纳入督办内容,使用“白、黄、红”三级督办单的方式,夯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一级“白色督办单”随工作任务下发,规定工作办结时间。被督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落实任务、报告结果,且无正当理由的,将对其提出严正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即刻进入二级督办程序,并在该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0.5分;
二级“黄色督办单”发出后,被督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任务、报告结果的,单位领导须向纪检组及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报告,即刻进入三级督办程序,并在该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1分;
三级“红色督办单”一经发出,被督办单位仍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报告结果的,将由局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对被督办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