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青树镇函询也能排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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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郑县青树镇纪委按照青树镇党委《关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实施方案》的安排,7-8月份重点对各村级财务进行排查,在排查过程中,主要通过函询的方式,就村级财务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对18个村发出函询通知,要求各村本着遵守客观事实、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对是否存在不按要求将村集体资金统一上缴镇财政所进行监督管理,而是另立帐户自行保管,将资金存于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或其他人员名下;是否存在不按时限要求将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是否存在隐瞒村集体收入资金,将应记入村集体帐户的资金保管在个人名下;是否存在不按照要求和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村集体资金;是否存在用村集体资金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礼品、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公款旅游五个方面进行函询。对存在上述问题又能如实向镇纪委报告的,对其从轻减轻处理,对隐瞒不报,在今后检查发现又存在上述问题的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理。通过函询,有2个村向镇纪委主动报告了村级自行保管的帐目和资金没有向镇财政所上交的问题,有1个村主动向财政所移交了村级自行保管的财务帐目及资金。今后我们将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检查力度,对不主动报告、但存在上述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