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对严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再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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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郑县纪委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切实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紧扣重点进行线索排查。聚焦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重点对五类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题线索分别由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和县纪委进行排查并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县纪委负责县本级此类问题的排查,并将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每月按时上报市纪委。

规范线索管理处置。各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予以办理,对上级批转、交办、督办的信访件,要在规定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并上报结果。县纪委对涉及的问题排查线索建立专项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采取办结销号措施,加强处置监管,严防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

专人专责建账报送。为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线索安全性和保密性,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要落实专人专责建立排查台账。

强化问责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具体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在今年的案件查办考核中,各镇、部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类案件必须达到案件考核目标数三分之二以上。对于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过程中,镇党委、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失,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缺位,查处工作不力的,县纪委将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结合县、镇换届工作,强化“两为主”的要求,将查办此类案件成效作为检验干部履职、尽责、担当的有效标准,通过有力措施,确保全县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