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南郑县纪委坚持“四抓四防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
抓廉政教育,防范越纪违纪。今年以来,南郑县采取县级领导带头学、领导干部集中学、一般党员经常学、县纪委辅导考试学的方式,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纳入各领导、各级单位、各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主要内容。截止目前,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举办全县领导干部集中学习3次,各单位采取例会、理论学习等方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规日常教育,县纪委各常委、各领导深入到包联部门、乡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做专题辅导,并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情况进行测试,共有3980余名领导干部参与测试。同时,县纪委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专用名词术语汇集整理,通过南郑县纪委网站、党风廉政手机报、党风党纪等宣传载体,发放到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以此让全县领导党员干部能看的见纪律红线、记的清纪律底线、守的住纪律防线。
抓规范透明,防范与民争利。规范惠民资金监管,于2016年元月正式上线运行惠民资金监管平台,将惠民资金补贴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以及惠民补贴资金项目、数额和批次、发放的时间等信息向群众公开,只要在有互联网的地方,就可以登录到该平台,实现可查、可控、可预警、简单实用的功能和目标。同时为辖区20个镇、一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政府办公楼内配置触摸查询机,群众可通过扫描身份证或输入身份证号码,自动实时检索查询个人享受惠民项目和资金信息。通过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民生资金的报批、公示、发放三个环节,有力地预防了虚假、冒领、贪污、挪用情况的发生,有效的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杜绝了基层组织中虚报、冒领、挪用资金、与民争利的现象。
抓纪律作风,防范庸懒散奢。为确保作风建设收到实效,制定印发了《2016年全县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全县深化作风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文件,明确了全县作风建设工作内容、任务和要求。县委成立由4名纪委领导为组长、抽调16名纪检监察干部为组员的4个督导检查组,并划分责任片区,以季度为周期轮换检查范围,对全县21个镇,62个单位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紧盯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列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事项,逐项检查对照,督促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县委常委会确定的20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到位18项,剩余两项分别是加强理论学习和深化作风建设,需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持之以恒抓督导、抓问责,不断拧紧作风纪律的“螺丝”。今年以来,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纪律遵守和效能建设等方面,先后组织暗访3次,明查5次,共对21个镇、97个县直部门单位、128个基层站所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已查处6起违反干部日常纪律案件,拟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抓监督问责,防范侵害群众利益。县纪委加强各镇、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监督力度,今年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先后四次进行检查提醒,督促各镇、各部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针对一名镇党委书记“四风”零查处问题进行了约谈;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加强对交办线索的跟踪督办和结果审核;加大纪检监察队伍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全县795个党支部(党总支)配齐党的纪律检查委员,县纪委分管领导先后深入到包联镇、部门,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同时采取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有批次的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以案代训,在纪律审查实践中锤炼素质、提升能力、丰富经验。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审查力度,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有举报必查处、有线索必排查、有反映必核查,尤其是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县纪委同时建立办案协作区,建立标准化谈话室,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