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七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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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郑县紧紧围绕中省市纪委全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新要求,按照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实的作风、严的态度、硬的措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向基层延伸。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章》和县党廉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意识和纪委、纪检组、纪律检查委员的监督责任意识。

二是制定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道办)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细化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

三是推行责任清单制度。今年,我县实行逐级签订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责任,推进责任压力层层向基层延伸传导。县委、县纪委分别与各党委党组、各镇(街道办)纪委、部门纪检组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各党委党组也与下级单位党的组织签订主体责任清单,各镇(街道办)纪委、部门纪检组也与下级单位党组织中的纪律检查委员签订监督责任清单;并继续完善五书三表制度,通过责任书、通知书、提醒书、建议书、报告书等形式,推动责任落地生根。

四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就各党委党组书记、党总支、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各镇(街道办)纪委、部门纪检组长、党总支、党支部中的纪律检查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如实记载并进行全县通报。在专项检查前,各镇(街道办)部门单位要对照年初工作任务以及责任清单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五是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今年,县纪委把刚性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南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职到位。

六是认真落实双报告制度。按照管理层级,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办)党委、部门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纪委分别报告一次;各镇(街道办)党委、部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内设的党总支、党支部也要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向所在党委、党组进行书面报告;各镇(街道办)纪委、部门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将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进行报告,各级党委党组中内设的党总支、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也要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

七是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为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我县在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工作机构、县政府组成部门、人民团体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中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制度,分类建立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台账,进一步督促其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