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县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南郑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采取“三个强化”有力措施持续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廉政提醒,重申纪律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对廉洁过节工作认真部署,及早安排,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重申春节期间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项纪律规定。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的学习,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新《准则》和新《条例》知识考试,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在县电视台等媒体播放廉洁过节公益广告,利用手机廉政报等方式,节前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逐级传递廉洁过节纪律规定,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以上有力措施,向党员干部打好节前“预防针”,筑牢“防腐墙”,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要求。按照廉洁过节“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从严监督执纪。重点聚焦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公款吃喝接待等节日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节日值班带班工作纪律,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有序传递举报信息。节日期间,县纪委将派出明察暗访组,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要求,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纪律要求。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究问责。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加大问责追究。对节日期间廉洁过节工作不部署、不检查、不提醒以致本镇本部门本单位问题突出的,对违反廉洁过节纪律要求的有关问题有案不报、压案不查、执纪偏软的,严格按照《中共南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南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严肃追究问责。不仅严查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