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纪委监察局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在加大自办案件力度的同时,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对基层办案的领导,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全覆盖。2015年,全县21个镇(办)、30个县直部门办案115件,与上年同比上升42%,实现基层办案“零空白”。
一是增强主业意识。从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入手,进一步理清各级党委和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明确党委支持纪委办案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镇纪委副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工作的规定,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的主业上来。
二是实行全员办案机制。坚持把人员配置、工作精力、经费保障向查办案件倾斜,持续传导压力,委局机关除办公室外全部参与案件查办,12个系统较小的部门纪检组长,统一编组,专门查办纪律作风整饬中的问题线索,既壮大了办案力量,又夯实了办案职责。
三是实行考核奖惩机制。修订完善了案件查办考核办法,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对各室和各镇、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作为干部提任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案件查办与纪检监察干部评先评优、办案补贴发放相挂钩,去年对办案不力的5个镇纪委、13个部门纪检组,扣发了一定的办案补贴,评选先进时予以“一票否决”,对6个办案先进单位和委局机关办案人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学习交流制度,每周一由一名纪检组长和一名镇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在机关例会上汇报交流工作,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汇报的重点。坚持对基层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促进案件查办工作。定期对镇和部门办案工作进行评比通报,约谈工作靠后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去年先后5次专题召开案件查办推进会、6次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对20个单位下发督办意见书,约谈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负责人18人次。
五是实行分片联系指导机制。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推行基层查办案件包联协作机制,将全县21个镇(办)、30个部门划分为7个办案协作区,由委局5名领导和7个室牵头包抓指导。加强对基层办案过程的督办指导,对基层能够自办的案件,做好协调工作,限时办结;对办案难度大、自办力量不足且案情复杂的案件,选派业务骨干指导协助或启动协作区机制办案,全年运用协作区方式办案23件,有效带动了基层办案工作。
六是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建立问题线索专人、台账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理,集体排查线索,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线索,加强对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向上级纪委报告规定的落实。注重对交办下级线索的跟踪督办,全年跟踪督办线索94件。出台《规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呈报结案结果认真审核,未查办彻底的坚决要求查办彻底,未处理到位的坚决要求处理到位,有效防止案源线索流失。
七是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镇(办)纪委书记参加全市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县纪委举办业务培训班2期,邀请市、县纪委查办案件业务骨干作专题辅导讲座,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70余人次。认真落实“上派下挂”制度,选调4名干部到机关学习锻炼,参与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抽调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32人次参与市、县纪委办案工作,以案代训,抓好“传、帮、带”,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