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南郑县按照市纪委安排部署,在全县795个党支部(党总支)选配了纪律检查委员。
根据党章的规定和农村基层工作的实际,党支部(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主要工作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所犯错误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协助党支部(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党员违纪情况,纪律检查委员要牵头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并将调查情况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和上级纪委(纪工委)报告,根据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意见或直接由上级纪委(纪工委)决定、指定、组织协调力量进行纪律审查。
为确保把党性原则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通知选配为纪律检查委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选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把关口,采取民主测评、支部推荐、深入考察等方式,科学确定拟任人选。同时,加大对纪律检查委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力度,增强纪律检查委员的履职能力。要求新任的纪律检查委员迅速进入角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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