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有效解决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按照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南郑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学习锻炼实施办法。
上挂是指各镇(街道办)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各部门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跟案学习、增长才干、锤炼意志、增强党性,重点突出查案谋划、调查取证、谈话技巧、查案文书等内容,目的是进一步促进上挂干部吃透上情、熟悉上级机关办事程序,提高宏观决策和理论水平,提升思维层次和业务能力。下派是指县纪委、监察局每年从本机关干部中选派符合条件的干部到各镇(街道办)协助镇(街道办)纪委开展案件办理及其它相关工作。目的是进一步促进下派干部掌握下情,丰富基层工作经历,提高处理具体问题和复杂局面的能力。
《办法》指出,选派对象为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上挂下派。新任职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必须安排上挂,无基层工作经历和新进入委局工作的年轻干部必须安排下派,每期上挂下派时间为3个月。上挂下派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采取个人自荐、单位举荐、组织选派、委局审核批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办法》指出,上挂下派干部要克服临时思想、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全身心投入到实际工作中,扎实有效地学习、励炼,自觉服从接收单位的管理和安排,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状态,严守工作纪律和秘密,敢于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办法》要求,上挂下派干部工作期满,本人应写出思想工作总结,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接收单位根据上挂下派干部的现实表现,对上挂下派干部出具工作鉴定。县纪委办公室负责上挂下派干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协商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为上挂下派干部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全县上挂下派工作的考核。对上挂下派期间业绩突出的一般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列为后备干部继续培养,科级干部建议县委提拔使用。对作风漂浮、群众意见较大、或工作出现明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上挂下派干部,应及时取消上挂下派资格,对违规违纪者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