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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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郑县按照中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放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做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严要求开展监督执纪,零容忍查办违纪案件,坚决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协调督办机制,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办。注重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完善办案协作机制,整合力量,实现问题线索顺畅移交,执法监督信息利用共享,形成纪律审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跨部门、跨区域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

二是规范线索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线索。在巩固完善日常接访、电话受理、点名接访、网络媒体等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注重从专项检查、暗访督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舆情信息等工作中挖掘线索,不断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居)监委会等制度作用,主动走出去发现线索。今年以来,先后10次到偏远乡镇巡回接访10次,接受群众政策咨询 35人次,受理信访举报2件,群众反响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展重点村(社区)线索排查工作。对近三年群众反映村居、社区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三多”村60个。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采取了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线索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业务外的信访举报,认真做好解释,引导群众向主管部门反映。对业务内的信访举报,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进行办理。截止10月,共接到信访举报 163件,其中业务内131件,业务外32件。办理市纪委要结件10件,办结9件,报结果9件;开展信访函询4人次。

三是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全县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适当加大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考核分值,对各镇、县直部门及委局机关各室办案情况实行月汇总、季通报、年考核,及时对办案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评比通报、约谈提醒,并将考核情况与评选先进、发放办案工作津贴相挂钩。年初对去年办案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个镇纪委、13个部门纪检组,在评选先进时实施了“一票否决”,扣发了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一定的办案补贴,对6个办案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纠正“四风”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严格按照我县出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和追究办法》以及《南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约谈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实施责任追究。今年以来3名科级领导干部由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县纪委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诫勉谈话。     

元至10月,南郑县共初核问题线索110件,立案94件、结案94件、党政纪处分9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及撤职以上重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办案件中,涉及农村“四风”和腐败案件42件,占已查处案件的44.7%;党政纪处分42人,占已查处人数的44.7%。在查出的农村“四风”和腐败案件中,不良作风问题案件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12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14件,“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案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