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南郑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小立作了专题辅导。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和“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了纪法分开,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好这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学深悟透,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广大纪检干部要按照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在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中作表率、树标杆。
近期,县纪委将在全县党员队伍中开展“学党纪、讲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