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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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结合县委《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南郑县组成5个由县委常委带队的“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小组,于7月下旬开始对全县22个镇、41个部门、6个系统工委上半年“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重点是“两个责任”和《2015年全县反腐倡廉责任分工》的落实情况。为更加准确反映考核成绩,考核工作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履职、主要负责人履职、班子成员履职3大项31小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22小项,通过听取汇报、重点检查、民主评议及征求意见和重点约谈的方式进行。要求各单位在逐项对照检查考核内容,做好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的同时,对自查和被检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落实“两个责任”不重视、分工不明确、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此次检查考核旨在达到以检查促落实、以考核增实效的目的,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在新常态下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不断推动南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