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郑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审理工作上,紧紧围绕三转要求,聚焦审理主业,坚持从抓培训、健机制、强监督、严执纪等关键环节入手,积极发挥案件审理的执纪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工作水平。
一是抓培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针对个别新调整岗位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案件调查和审理的工作程序不清楚、易忽视等问题,连续多年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以案件调查、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进行了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同时,利用协审和指导之机,对基层纪检组织案件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积极开展指导和研讨活动,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快速提高案件调查和审理的工作能力。
二是健机制,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近来来查办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我们制定了委局机关自办案件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了移送审理具体程序规定及工作要求。印发了《县纪委协助基层纪检组织审理案件暂行办法》,对协审的条件、程序、材料、责任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对所有基层纪检组织自办的党纪案件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协审。在学习借鉴市纪委协审案件模版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我县协审党纪案件调查卷和审理卷模版,对有关表册、文书格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强监督,严把案件审理关口。具体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即严把入口关。凡须审理的案件,必需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并有主管案件调查和案件审理领导签字方可接收。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相关手续不齐全的,则一律不予接收。严把事实证据关。审理中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严把材料手续关。在协审镇党纪案件时,对调查卷和审理卷内的材料均严格审阅,发现问题的,以书面形式逐条反馈,并要求限时整改,确保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结案归档及时。
四是严执纪,确保处分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市纪委《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被判处刑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惩戒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法院、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职责。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加强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落实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制度,积极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