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南郑县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发挥领导示范、抓点带面作用,带动和促进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担起来。
该县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按照县级部门、镇、村(基层站所)三种不同类型,为每名县委常委落实了3个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要求县委常委要经常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联系点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指导联系点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加强对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协调指导联系点党组织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做好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规定情况的检查。制度同时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要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通过以上率下、抓点带面,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