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纪委通报2014年度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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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0日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上,南郑县纪委通报了2014年度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总结分析了工作特点和存在问题,并对今年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方向措施。

2014年度全县查办案件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初核线索149件,立案查处123件,同比上年分别上升了25%、21%;给予党政纪处分126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国家公职人员61人,给予党政纪撤职以上重处分15人。县纪委监察局办案42件,同比上升56%。全县办案总量连续3年保持较快增长,在2013年突破百案基础上再创历史新高。二是创新办案方式方法。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对上加强请示,对下积极指导协调,完善全员办案、提级办案、上下联动、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坚持法治思维和方式办案,做到了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素质,严格办案工作程序和办案纪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实现了办案质量零差错、办案人员零违纪、安全事故零发生。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对查办案件工作不重视,影响了纪委、纪检组办案积极性。个别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不愿查案、不敢查案;有的办案质量不高,存在“凑数”现象;有的对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存在用组织处理方式代替党政纪处分的倾向。二是个别单位对上级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或履行处分手续案件久拖不决,有的长时间不能按要求规范报送案件资料,影响了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全县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横向与全市其他县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查办的乡科级案件、移送司法案件和挽回经济损失数相对偏低。

2015年工作的方向和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按照中央“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力争突破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进一步强化“不敢”的氛围,形成有力震慑。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严格按照“新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坚决反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包庇和纵容腐败分子的行为。要求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重视、关心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及时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举报案件和本单位办理的案件亲自督办。县纪委各室在加强自办案件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包抓单位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督办,对重要案件直接查办。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查办案件考核办法。今年县纪委修订完善了查办案件考核办法,对履行职责及办案工作不力的,实施约谈、通报、向县委专题汇报、建议调整岗位或组织处理。对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