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十个严禁”把廉关过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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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节日腐败”,南郑县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执纪监督,严把春节“廉关”。

 县纪委近日组成6个检查组,对22个镇和68个部门开展节前廉洁自律专项检查。检查中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重申提出了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十个严禁”:严禁收受单位、服务对象的拜年礼金、礼品及购物卡、商业预付卡、会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搞相互拜年、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烟酒、食品、土特产、烟花爆竹、年历、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举办团拜会、迎春会、茶话会、联欢会、聚集会餐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年货节礼等;严禁公款旅游、度假、出入私人会所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违反规定参与非亲属婚丧喜庆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南郑县还将采取春节期间与其他县区交叉检查、节后倒查发票、电子取证公车节日期间行车记录等方式,对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钱物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公开电话、网络举报渠道,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线索,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