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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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7月开展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以来,该县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内问题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在加大打击查处的同时,准确把握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切实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治理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内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领导体制不断完善。成立了县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建了3个专案组,各镇、成员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单位一把手为辖区工程建设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实行了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联系会议制、重点建设项目环境治理“三个一”(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包抓部门、一套工作班子)工作制,完善了工程建设环境监督、考核机制。

打击查处、环境保障力度不断强化。在办案方式上,采取办案联动协调机制,对摸排到的案件线索,纪检监察、公、检、法部门提前介入,及时固定证据,确保案源不流失,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整体合力。坚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和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重点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内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工、封面堵路、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并把工程建设领域内的黑恶势力列为首要打击对象;二是和纪委、检察院案件查办工作相结合,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内镇村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在案件查办力度上,对一些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实行县级领导督办制;在环境保障方面,和综治维稳工作相结合,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并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派驻警员,加强了工程建设周边环境社会面管控。

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拓宽。实行了工程建设环境情况月报制,每月5日前由各镇、住建局、发改局将上月工程建设环境情况上报县工治办,市、县重点工程采取直报制,及时掌握了全县工程建设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在县有线电视台发布了专项治理公告,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畅通了举报渠道;制定了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每月工作汇报制,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及时研判。

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组织专人对市场行情开展深入调查,并参照市造价办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比对,每月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材料、运输价格信息,对全县建工材料、运输价格和市场进行了规范,有效遏制了部分材料供应商、运输户恶意抬高市价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常态化。县委、县政府把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同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动了问题尽快解决,实现了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