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完善举措加强对法院判决国家工作人员的惩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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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由于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不清,对法院判决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判决书的移交、党政纪处分、工资和津贴清算等方面出现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及处分畸轻畸重等问题,近期,南郑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被判处刑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惩戒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法院判决国家工作人员的惩戒工作,确保受惩戒人员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工资和津贴清算、编制等按规定处理到位。

《通知》对以下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县人民法院对受戒人员判决书向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犯罪人员主管部门移交的时限、方式。二是明确了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和犯罪人员的行政主管部门在给予受戒人员党政纪处分方面的职责分工、处分程序和处分档次。三是明确了县财政局在受戒人员工资和津贴等待遇方面的清算职责。四是明确了县编办在受戒人员被开除公职后编制的处理等方面的职责。通过夯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任务,确保了对受戒人员的惩戒惩处到位,有效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