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南郑纪委监察局在全县推行了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工作联系报告制度。通过搭建这一平台,较好地实现了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良性互动,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科学确定报告内容。制度规定,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要重点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建设项目及落实招投标、“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信访及调查核实、抓干部作风建设及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主动向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汇报,以便县纪委监察局及时了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情况,做到各项工作部署安排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确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灵活报告的方式方法。联系报告工作主要采取主动汇报、约谈汇报、集中汇报三种方式进行,既可以书面报告,也可口头汇报。制度要求,各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每两月至少向县纪委包联常委专题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县纪委包联领导也可根据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某一项某一方面工作不定期要求基层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约谈汇报。必要的时候,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县纪委监察局召开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会议,集中听取情况汇报。
三是落实包抓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将工作联系报告制度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确定由6名县纪委常委包联22个镇纪委、36个部门纪检组,要求各包联领导切实加强同包联单位的工作联系,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各类问题。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也要主动与包联的县纪委领导联系汇报工作。对不按制度要求汇报工作,或对重要情况隐瞒不报的,将追究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县纪委 张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