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下发后,南郑县纪委监察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坚持以“8个禁止、41个不准”为准绳,从严约束基层干部履职行为。
以《规定》为准绳,精心学廉。充分利用县纪检监察网站、县政府信息网站、县有线电视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公开栏、喷绘挂牌、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各镇将《规定》做为换届后新一轮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列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和“双述双评”重点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在镇、村、基层站所干部中进行深入学习。为检验学习效果,以考促学,全县22个镇统一组织镇、村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了学习测试,使《规定》内容入脑入心,家喻户晓。
以《规定》为准绳,认真查廉。各镇、村、基层站所班子、每名干部都按照“8个禁止、41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张贴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为确保《规定》学习不走样,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县纪委还派人分组深入各镇,对《规定》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以《规定》为准绳,严格守廉。为增强广大基层干部遵章守纪和廉政勤政意识,县纪委对近一年来的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件进行了梳理摸排,对经查实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基层党务、村务、政务、事务公开制度和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集体财务管理、“三重一大”、“双述双评”等制度,初步建立了落实《规定》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基层干部的履职行为。(南郑县纪委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