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廉政灶”吹来清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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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借鉴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具备条件的县直部门推行“廉政灶”制度。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标准加大“廉政灶”的硬件、软件建设,按照“四定”原则运行,将“廉政灶”建设成为文明接待、厉行节约、环保卫生的公务接待场所。
定点用餐。县域范围内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宴请;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开展的工作交流、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不安排宴请和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接待,安排在“廉政灶”用餐;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城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不安排宴请接待;到镇出差确需就餐一律在“廉政灶”用餐。
定额支出。严格控制对外接待用餐标准,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经费单独列支制度,严格接待经费开支标准,从严控制接待经费开支范围,不在其他科目列支接待费用,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所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定员陪同。接待上级检查指导人员要严格限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陪同,尽量减少陪餐人数。
定期督查。为使“廉政灶”制度落到实处,各单位纪检组负责对“廉政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财务审核。对公务接待费用的消费额度进行具体测算,对于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的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同时,9月中旬,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4个工作组对第一批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的县直单位就“廉政灶”运行情况和规范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