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推行“五书三表”夯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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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落实好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从今年起,南郑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书三表”制度,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通知书、提醒书、建议书、报告书和“五个一”情况登记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登记表、责任制落实情况登记表。

    该制度规定每年初,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中省市县部署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制定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党政一把手与领导班子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明确“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

    同时,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牵头和参与落实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具体要求的各单位逐一发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书》。对平时各级部署的反腐倡廉专项工作、重要事项,也可采取通知书的形式及时分解到相关单位,以便及时把各级年度调整、新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主抓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有关事项逐人逐项单列出来,分别向牵头负责的领导发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醒书》。对提醒对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中应承担的工作予以明确,提醒相关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并做到“三带头”: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针对信访反映、案件查办、平时检查、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和需要提醒、责令整改、责任追究的相关事项,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主体发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议书》,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出现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和有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分别发放“提醒谈话通知书”、“违纪苗头警示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书》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于年底上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五书三表”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各单位要对报告书认真审阅,逐一登记,严格把关,确保客观真实。

    “五个一”情况登记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登记表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登记表由各级各部门及班子成员如实填写,年底交回县纪委备查,并做为责任制考核和奖惩任用、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

    为使“五书三表”制度规范推行、收到实效,该县还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书三表”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及相关要求,增强其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该项制度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任务的全面落实。

                     

                                   (南郑县纪委:  张俊华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