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濂水镇构建“四个机制” 规范基层干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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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郑县濂水镇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着力完善“四个机制”,规范基层干部行政行为,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机制。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领导认真开展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抽调人力组建了纪检信访办公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抓教育,构建思想防线机制。镇党委领导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辅导,讲廉政党课。认真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和结对帮扶、连心攀亲活动。组织镇机关党员观看廉政建设电教片,进行承诺活动,对少数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积极在镇机关和镇属单位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三是抓制度,完善约束制约机制。结合干部作风教育整顿,修订完善了14项制度。领导率先垂范,坚持周一到岗、周末回家,带头遵守值班纪律。落实了村级财务“双审双签”制度,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严格公务接待,添置了廉政灶所需器具,节约了接待支出。健全奖惩机制,完善绩效工资考评办法。

    四是抓监督,严肃预防惩处机制。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作用,对干群反映、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组织驻镇站所和村两委负责人开展述勤述廉工作,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对村级工程建设开展招投标。对镇村干部在低保、抗震救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两年来,对3名镇村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