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动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全县各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近日,南郑县制定出台《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级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行为进行规范。
《办法》从适用对象、管理原则、干部职工应遵守的制度和纪律、奖励和惩处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治、信访、计生、财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干部职工的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分析研究,形成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合力。
《办法》规定,全县各级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学习培训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计划和请示汇报制度、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责任绩效考核制度,必须遵守机关管理纪律、会议纪律、勤政纪律、廉政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办法》对每项制度和纪律作了细化,确定了具体考核标准。
这一《办法》的出台,是该县在前几年出台《南郑县科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科级领导干部管理的基础上,有效解决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管理监督的盲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各级干部职工的作风转变。
(南郑县纪委 向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