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建立县、乡镇、基层站所和村三级责任网络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成员部门包联乡镇责任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全县495个村均经村民代表选举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每个村民监督委会设立1名监委会主任,2—4名监委会成员,各乡镇统一制作了挂牌、印章,落实了监委会办公场所。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促廉机制。通过廉政文化“六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县各派出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495个村的村支书、村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以及乡镇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
三是推进民主管理,形成助廉机制。严格控制涉农收费,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规范基层财务运作,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实行村财村有乡镇监管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规范了财务开支。
四是认真监督检查,形成落实机制。对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实行专户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和直通车拨付、报销核销的管理措施;及时跟踪检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果,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发挥支农惠农资金的作用。
五是严惩违纪行为,形成保廉机制。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南郑县纪委 高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