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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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彰显特色,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取得新成效,南郑在全县各乡镇和部分县直部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乡镇、示范部门、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是明确了创建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创建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政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等五个方面。

    二是明确了创建任务及要求。通过创建,各乡镇要将乡镇机关建成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单位,同时要建成23个能够反映本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工作水平的示范村;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将机关建成能够反映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工作水平的示范单位,同时抓好12个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创建工作。示范点总体要达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廉政教育形式多样,廉政文化宣传氛围浓厚;廉政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及时规范,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特色。

    三是明确了创建标准。县纪委监察局围绕创建内容,结合各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分别细化制定了示范乡镇、示范部门、示范村创建标准,确保创建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对创建工作跟踪考评,动态管理。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收到实效,该县纪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创建工作列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督促检查,对通过检查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示范乡镇、部门,将由县纪委、监察局颁发“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荣誉牌。同时,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县纪委、监察局每2年将对各示范点复查考核一次,对实绩不明显,不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收回“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荣誉牌,并对该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训诫谈话,限期整改。

                     

                                    (南郑县纪委  张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