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南郑县高度重视,夯实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按照中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和一名副县长任副组长,15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从纪检、监察、检察、计划、财政等部门抽调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细化为9个方面37项具体任务,逐一落实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夯实了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二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对全县2008年1月以来政府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113个建设项目逐一建立了项目台帐,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三是狠抓关键环节治理。对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投标企业围标串标或相互陪标、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了参与招投标企业的诚信档案和廉政档案;对全县有重点建设项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有3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党风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建立了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在建设项目中实行了“项目公示制、项目指挥部制、领导包抓制、部门负责制”的四制管理。四是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相关部门认真进行了整改,对相关人员实施了警示训诫责令纠错谈话。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定期组织财政、计划、审计、民政、房管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六是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了《南郑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资金监管、项目审计和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对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对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过程、资金使用、竣工审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工程质量安全。
(南郑县纪委 向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