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实行“3+1”制度 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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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郑县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推进,富有成效,县委、政府给予充分肯定,人民群众比较满意。但与全市先进县比,仍然有不少差距。表现在各项业务工作处于中游位置,特色不明显,创新工作不新,亮点工作不亮。县纪委经过认真调研,缜密分析,找出了问题症结,采取了相应办法,从建立业务考核评价制度入手,探索逐步建立科学考评体制的路子。一是制定考核办法,建立考评体系。制定了南郑县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年度工作、南郑县乡镇纪检监察年度工作、南郑县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三个考核办法,从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纪案件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等8个方面工作量化考核,使纪检各项业务工作有章可循。今后,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较差的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实施警示训诫谈话或采取组织措施,以达到加强管理、分类指导、推进工作的目的。二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鼓励全员办案。在去年纪委监察局领导、各室包抓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统筹指导、就近协作、依法回避的原则,将全县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各协作区都由县纪委一位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协作区内案件查处工作。办案协作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遇到的人手缺乏、查处受阻等困难。

 

                                  南郑县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