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严格实行“挂牌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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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严格实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挂牌保护制度”。日前,县大河坎水厂等8家重点企业被县政府授予“挂牌保护企业”和荣誉证书。

首先,县监察局挂牌保护考察领导小组对企业实地走访察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其次,对符合相关条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经县监察局会议研究上报请县政府审定;最后,县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挂牌保护通知,挂牌并颁发证书。

“挂牌保护制度”重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挂牌保护单位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施工的行为;禁止强拉强运,强买强卖、强揽工程;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挂牌保护企业行政执法前要向监察局登记备案,禁止借公务之机吃、拿、卡、要、报。挂牌保护企业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抵制并向县监察局投诉举报。

 

南郑县效能投诉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