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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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郑县纪委、监察局在落实省纪委“五项制度”中,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有钱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了四次廉政法规考试,为扩大教育效果,我们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范围作了进一步延伸,对72名去年已经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统一考试,使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人员达98人,覆盖了去年以来所有新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

    一、注重命题的科学性。针对新任领导干部分管工作、部门工作差异等实际情况,我们在制作考试题目中考虑难易程度和适用范围。有针对性地命题。今年327日,在第一次廉政法规考试中,针对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已经得以任用,有的只是交流使用的实际,考试命题题量小,较为简单,主要侧重于廉政法规常识,这样,基本达到了所有考试对象只要认真对待都能合格目的。第四次廉政法规考试的对象是四名企业负责人,我们增加了企业改制中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有效防止企业领导人腐败的题目,使试题更加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科学命题是我们廉政法规考试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二、注重考前辅导。在组织考试中,我们采取了预先告知,考前辅导,严格考试三道程序。既重视了考试的本身,同时又重视考前的辅导。在组织考试前,我们提前5天通知考试对象所在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求考试对象所在的纪委、纪检组做好对考试对象的廉政法规培训、辅导工作,防止了因行业差异和个人分工原因而造成的法规生疏等问题,有效地解决了考试公正性这一矛盾。

    三、严格考试过程。在四次考试中,我们都能严格按照考试程序组织考试,保证领导到位、监考认真、纪律严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孟晓东亲监考试现场,指导并监督考试,宣教室、党风室、办公室三个室的负责人为监考,考试结束后,当场密封装订试卷,确保了考试公平公正进行。327,因工作原因,县委办公室某副主任等两名同志因故未能参加当天的考试,在请假后,我们统一安排了补考,使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

    四、注重结果运用。改卷中我们采用流水改卷办法,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的不公正,录出成绩后才能看到个人姓名。之后,我们用通知函的形式将成绩是否合格情况书面通知组织部门,供参考使用,并将通知函存根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只是起步阶段,在省、市纪委考试题库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我们下一步将和别的县区联系,计划交流出题和阅卷,使考试制度真正管用。

                                      

                                   南郑县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