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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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市纪委部署,南郑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试点。目前,已进入全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阶段。

    认真组织实施。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城关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为各乡镇提供借鉴参考。在全县30个乡镇、63个村(居)开展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520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孟晓东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成员部门会议,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各联席成员部门、委局领导和各室分赴名包联乡镇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开展,对执行政策的偏差及时予以纠正,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认真收集、调研,确保了试点工作的圆满开展。

     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都能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和通知精神,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筛选试点村(居),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程序要求,经层层推荐、逐级提名、群众测评、组织考察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顺利选出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并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权限、履职途径、考核与罢免、待遇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新选出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桌椅、桌牌,订立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还向辖区村党支部、乡镇纪委、党委递交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半年工作安排。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都能按照职责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协助村两委解决疑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获得群众的好评。试点工作的圆满成功,为全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全面铺开。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决定10月底前在全县全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94,县纪委召开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成员会议,各乡镇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县决定分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四个阶段实施。要求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设置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方法程序,把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确认关。加强指导,确保监委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好作用。强化培训,增强监委会成员履职能力。

 

                                    (南郑县纪委    李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