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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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教育震慑,近日,南郑区纪委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南郑区新集镇汪家坝村支书汪宝成、主任汪全明等人套取移民安置建房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4月,汪宝成、汪全明与村民汪某商议,以汪某等2户的名义编造虚假的陕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申报资料,套取移民安置建房补助资金6万元予以私分。其中汪宝成分得3万元、汪全明分得2.7万元,汪某分得3000元,均用于日常生活开支,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贪污罪。2019年6月,汪宝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党代表资格,汪全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回,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南郑区福成镇中营村支书孙大鹏借用贫困户扶贫贷款用于个人工程项目问题。2016年9月,孙大鹏在协助办理扶贫贷款过程中,与3户贫困户私下协商后违规借用每户5万元扶贫贷款共计15万元用于自己承包的工程项目,每年每户支付分红0.25万元,后逾期未归还致使贫困户银行征信受到损害。2018年12月,孙大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被追回。

3.南郑区黄官镇龙池村以贫困户名义申请扶贫贷款用于村委会修建问题。2016年,龙池村以该村一贫困户名义申请了扶贫贷款5万元,全部用于村委会修建,后将5万元全部归还。龙池村委会主任张甫成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张甫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