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四个抓手”抓牢办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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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郑区纪委监委把办案安全放在审查调查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等方式筑牢办案安全“生命线”。1至7月,全区立案168件,移送司法机关10人,实现了审查调查“双安全”。

统一思想认识,上好办案安全教育“必修课”。采取纪委常委会议学习、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中省市纪委监委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落实上级纪委办案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上级纪委通报的办案安全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时刻绷紧办案安全弦。7月17日及时传达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并就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突出制度约束,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本委审查调查留置场所改建投入使用后,及时制定了《场所管理制度汇编》,对场所管理使用、审查调查及看护人员工作职责、医疗保障、同步录音录像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全程规范约束,明确了审查调查场所岗位安全职责责任清单和安全工作防范处置总体预案。针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充分谋划制定安全预案,保证案前有预判、案中有落实,提前备案、精准实施,有效避免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人员管理,增强人防主动性。审查调查部门、案管部门坚持对办案人员、看护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在开展工作前组织学习岗位安全职责、审查调查和看护工作“30个严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承诺书“一案一签”制度。实行主要领导随时督导检查、分管领导一线部署、审查调查部门严格自查自纠、案管部门随时抽查整改的工作模式,把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责任到人,积极构建分级管理、制约监督、人人负责的办案安全责任体系。

规范设施投用,实现留置安全精细化。通过官方指定渠道购买了安全笔、安全餐具等用具投放到留置场所使用,同时禁止非安全用具带入留置场所,有效避免留置人员接触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具。完善留置场所设施配套,对监控盲区及时加装监控设备,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随发现随整改,通过技防物防为谈话人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了基础的必不可少的安全保障。